近日,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鼓励扩大花卉苗木种植面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意见,到2012年全市花卉苗木面积达到16万亩,实现产值25亿元,完成销售收入7亿元。2015年全市花卉苗木面积达到25万亩,实现产值60亿元,完成销售收入30亿元。2020年全市花卉苗木面积达到30万亩,实现产值120亿元,完成销售收入70亿元,建成全省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和重要的珍贵树种绿化苗木基地。
意见明确,强化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整合现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资金,重点扶持花卉苗木生产设施建设、新品种引进选育等项目。对花卉苗木生产机械和设施设备,列入国家或省级农业机械支持推广目录的,优先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积极开展花卉苗木种植小额信贷,探索将生长期较长的苗木纳入林权抵押范围,试点开展盆栽花卉苗木动产抵押贷款业务。落实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花卉苗木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农业生产企业从事花卉苗木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强化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着力引进台湾知名花卉苗木企业来明兴业。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荷兰花卉苗木合作交流,加大花卉苗木优良品种和现代化设施、先进技术引进,扩大花卉苗木出口。
强化科技支撑。扎实推进花卉苗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创建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形式,加大科研攻关力度,重点开展乡土观赏植物优良品种选育与应用等关键技术研究,争取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并加强花卉苗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针对我市主要花卉苗木栽培品种,深入开展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努力构建具有三明特色的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体系。
强化配套服务。交通运输、检验检疫、海关部门要分别为花卉苗木运输、出口提供快速便捷服务。供水供电部门对花卉苗木生产用水、用电按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标准收费。林业部门要做好苗木林权证核发,加强花卉苗木疫情防控和技术指导,对移植的树木凭采伐(采挖)证依法快速办理运输证、检疫证。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苗圃自主培育的苗木,实行省内自由流通。鼓励使用本地花卉苗木,将其列入森林城市(县城)、园林城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居住小区的考核内容。对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使用本地花卉苗木的,推行按信息价优惠10%左右甲供,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 (本报记者 李远明)
来源:三明日报 |